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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几篇艳门照的文章,怕被删了看不到~~ 这里没人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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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2-25 12:11:59
原文地址: 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134ba90010096yp.html
鄙视“艳-照-门” 

   “艳-照-门”事件越演越烈,简单来说就是,网络上不久前开始传播一些“不-雅”的照片,男主角是一个名叫陈-冠-希的艺人,女主角包括张-柏-芝、钟-欣-桐在内,已经超过14人以上,据说照片总数超过1300张。还有哪些名头更响的艺人会牵涉进来,尚不清楚。照片的内容当然涉及性,否则也不会引起广泛关注,据说还有三个人的“性游戏”,所以热闹非凡。从开始娱乐圈人士纷纷说话,粉丝纷纷议论,当事人表现各异,到目前一些性学专家、媒体专家、法律专家开始评论,这一事件远没有结束的架势。春节期间,我读了一点闲书,没多关心这些烂事,这几日看了一些专家的点评,忍不住要说几句。

    “艳-照-门”事件的源头,目前并不清楚。一般的说法是陈-冠-希的个人电脑坏了,找朋友修电脑,结果电脑里的个人资料泄露。也有说是黑客入侵,也有说是经纪公司故意的炒作。香港警方已经介入,也许会真相大白,也许只是不了了之。这些都拦不住人们进一步的猜想。例如:在这些“不-雅-照片”的背后,当初有没有金钱交易?当初是否都是自愿的?目前已有传言,有人愿意出700万买下还未公布的照片,这种传言让形形色色的猜测更加浮想联翩。总之,这一事件还将延续下去。
    有人说男当事人应该道歉,因为他毁了很多女明星的一生;有的女当事人已经道歉,说什么当初“很-傻-很-天真”,一点创意都没有,道歉也套用“很-黄-很-暴-力”的句式。其实,道不道歉对于很多人毫无意义,我们只有一种态度:鄙视。对于演艺圈难以改变的堕落趋势,抱持坚定的轻蔑和鄙视。
    有人拿耶-稣的故事说事,《圣-经》里记载说,当人们要惩罚一个“淫妇”的时候,耶-稣说:“你们中间谁没有罪的”,就可以惩罚她。于是没人能惩罚她了。这位专家的意思大概是说,世界上除了孩子,没一个干净的,所以谁也没资格谴责他们。如果耶-稣出现在我们身边,我们可以接受耶-稣的办法。但是,耶-稣从来也不现身,因此,专家也不要冒充耶-稣,拿这种只有耶-稣才有资格说的话来吓唬我们。法官也会偷东西,法律就不能判处盗窃罪了?因此,这种话在凡人的世界里无效。况且,这个社会还确实有很多孩子。
    据说在香港,已经有无数的未成年人看过这些照片,于是,又有专家说,让未成年人看看,没什么了不起,说这是一个进步。但是,这个专家举例说宋朝、清朝(当然还有罗密欧、朱丽叶)16岁以前都可以结婚了,这样的举例说明,不知道到底算进步还是算退步,反正一片混乱。说这是像西方一样的观念解放,但是,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概念,也是西方文化的结果,真的是“以子之矛,攻子之盾”吗?
    还有的专家说这一事件说明网民的心态有问题,有点“窥-隐-癖”的意思。这位性学专家还说,中国人终身性-伴-侣的数量是全世界倒数第二。言下之意,是否应该借此机会,赶超世界性-伴侣数量先进水平,最好来一个性-伴-侣数量“大-跃-进”?……

    谴责也好,无所谓也好,辩护也好,其实牵涉到一个法律问题,即所谓“隐私权”的问题。按照“隐私权”的法律概念,某男某女自愿发生性关系,自愿摄影、摄像留念,谁也管不着。法律该管的是哪些传播“不-雅-照片”的人。这种说法有法律撑腰,真的让人哑口无言。但是,大家总是觉得不太对,但是,到底哪里不对劲呢?
    大家都应该记得当事人中的一位,当初被人偷拍了换胸罩的照片,哭得要死要活,那时候还有一群艺人站出来声讨无良媒体的无耻行为。结果被人怀疑是炒作。还有一位当事人原先说过“反对婚前性关系”,主张婚前保持贞洁,结果让“不-雅-照片”打了自己的耳光。这些例子只是说明,娱乐明星们常常以假象来赚钱。我不认为公开这些照片的人有多高尚,不认为他们是为了纯洁社会。那些公布照片的人,只是想用真相来赚钱。从道理上说,没什么不对,关键就在于赚钱的人是谁。谴责哪些公布照片的人,其实只是打“不-雅-照片”的版权官司而已。因为有法律保护她们的版权,所以可以动用警察。
    如果那些明星们或者她们背后的经纪公司,让她们为了“艺术”而献身,只要能保证钱赚进自己的口袋,什么“艳照门”、“不雅照片”,统统不在话下!故意策划几个露-点、露-底、露-毛也很正常。14个性-伴侣怎么啦,140个都无所谓。所以,我们看到,主张宽容、原谅的第一类人,是当事人自己,因为她们还要靠包装的假象赚钱。真相出现,自己没赚到钱,只当是吃了一个亏。花点钱掩盖真相,是为了保证将来能够继续用假象把钱赚进自己的口袋。700万掩盖真相不算多,因为,他们制造的假象绝对赚得更多。实在掩盖不住真相了,道个歉,也还是为了继续维持靠假象赚钱的“演艺生命”。
    将“艳-照-门”事件视为进步、不必大惊小怪的第二类人,大约都是靠娱乐为生的人,他们不想让这个“艳-照-门”事件砸了自己的饭碗。如果“艳-照-门”揭示的真相也能赚钱,这种“非法”得利,等于是杀鸡取卵,把明星一次性消费掉,从而把“艳-照-门”事件的当事人都变成垃圾。虽然这些寄生于明星和演艺圈的的人也还能赚钱,但是,他们担心这一事件将导致演艺圈未来的普遍垃圾化。如果演艺圈的垃圾化成为公开的事实,靠垃圾赚钱,毕竟不如现在把垃圾当精品来得光荣。
    为“艳-照-门”事件用法律或观念解放来站脚助威的第三类人,大约是为自己考虑较多的人。他们或者用这一事件来印证自己的学术理论,或者为自己的生活原则辩护。总之,只要这个事件不被普遍谴责,他们自己就能抬头挺胸。

    但是,老百姓,或者大众,或者专家所称的广大“网民”,总是不依不饶,总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。即便说不过专家的狡辩,还是觉得不对劲。最简单的判断就是,这样的事情不该成为社会的榜样,不该不受到谴责。即使法律不管,大众的心里还是不舒服。但是,大众如何面对那些专家振振有辞的言论?
    人类社会自古以来,就有一种叫做道德的东西。但是,现在好像一说道德,自己就先理亏了。现代社会以解放、进步等冠冕堂皇的言辞,一次次挑战人类古老的道德。道德或者被描绘成落后、野蛮,或者被描述成伪善、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等等。在现代化的进程中,道德一次次处于失败的地位,道德的阵地越来越小。虽然传统的道德在某些内容上确实有反思的必要,但是,不管现代化如何扩张,人们内心的道德感依然还是存在。文明的未来也不可能彻底消灭道德。面对“艳-照-门”事件,哪怕只要还有一点点道德感残留,人们就很容易判断说:这个事情是不道德的。尤其当这些当事人都是对社会有影响力的明星的时候,这种不道德就变得更加刺眼。
    确实,从法律上说,一句“明星也是人”,就可以让人哑口无言。但是,在法律之外,只要道德感还在,我们依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说:我们鄙视。鄙视“艳-照-门”的当事人。鄙视为“艳-照-门”辩护的人。
    当事人之一张-柏-芝刚做了母亲,据说因为这一事件,婚姻也开始出现危机。有人呼吁放过她,放过一个母亲,放过一个孩子。其实没有人要同张-柏-芝过不去,至少在我自己,不想对张-柏-芝做任何评论。然而,道德是一种顽强的东西,道德存在于人心,道德同样存在于张-柏-芝夫妇自己的内心,今后也绝对将存在于张-柏-芝孩子的内心。我们什么都不需要说,看他们自己如何面对不会泯灭的道德。
    写完这篇文章,又看到一个报道。华裔女明星白-灵(经常恨不得全脱光出现在公众面前的人)因盗窃价值16美元的东西,被美国警方拘留。她的解释是:为了体验小偷的生活。是不是又该有人说要宽容、原谅?除了彻底的鄙视,面对这样的娱乐明星,这样的演艺圈,我们还能怎样?演艺圈里商业化横行霸道,即将成为制造社会混乱的源头了。
 
2月17日17点补充:不明白,这样一篇文航,居然要被删。我又做点手脚把它恢复了。它能得罪谁呢?


原文地址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134ba9001009790.html
“艳-照-门”的灭火队 


   “艳-照-门”事件显然已经惹得很多人紧张了。春节过后,一批人纷纷出来灭火,美其名曰抵制传播“不-雅-照片”,事实上是不想让娱乐的金饭碗被砸了,多少人靠着这个饭碗大吃大喝啊,山珍海味啊,发家致富啊。娱乐圈以所谓抵制“不-雅”为名,开始了一场行业保卫战,试图挽救摇摇欲坠的娱乐危楼,从悬崖边缘拯救即将崩溃的娱乐大业。比方说,有一个“大哥”号召大家饶恕“阿-姣”,无非是因为这个“阿-姣”刚刚主演了一个电影,这个电影的剧本改编自这位“大哥”的小说,如果“阿-姣”完蛋,他的电影大概也要完蛋。
    此外,已经有消息称,“艳-照-门”事件的某些当事人的代言、广告、片约等已经被取消。因此,娱乐圈的“大哥”之一曾-志-伟已经发话了,没什么大不了,大家都超过18岁了,都是成年人了。曾-志-伟还说,“艳-照-门”事件就是像“罗宾汉”一样的抢劫。曾-志-伟大哥还说,如果是像以前的报纸媒体,还可以想办法,现在是网络,没办法了。于是,我们就看到,娱乐巨头们急了;因此,一批娱乐枪手们,便开始写文章、写评论,与媒体配合灭火;一损俱损,一荣俱荣的局面昭然若揭。
    顺着昨天的话题,今天再说一点没说完的话。
    “超过18岁的成年人了”,显然是灭火的第一个充分理由。在这种精神指导下,娱记们纷纷以“隐私”、“自由”、“不违法”等统一口径,要求宽容、原谅当事人,并且谴责传播“不-雅-照片”者,并要对传播“不-雅-照片”者诉诸法律。言下之意,网民传播照片的行为涉嫌违法,网民浏览照片的心态比较阴暗。网民们冤不冤啊。
    我们知道娱乐圈有一个响亮的词汇,叫做“偶像”。“偶像”是什么?“偶像”就是说不是人,是偶像。当娱乐圈力捧偶像,不把偶像当人的时候,他们利用不是人的偶像大肆赚钱,疯狂捞钱,尽情合作,愉快分赃。那时候,他们希望大众、粉丝、网民不把明星当作人,而是当作偶像。现在,明星们出事了,于是偶像可以不是偶像了,“明星也是人啊”!说得多好啊。此一时彼一时,明星究竟是人不是人,随便他们说了算。对此,我们必须说,明星也是人,不错。但是,明星不是普通人。法律面前可以人人平等,道德面前明星与普通人就是不能平等。大众完全有理由,对明星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。这是大众为明星付钱、供养明星的“合同”里的对等条款,明星做不到这一点,大众就有理由废黜、谴责、拍砖。
    举例说明:大众花钱供养不劳而获的僧人,条件之一就是僧人不能像俗人一样结婚生子、荣华富贵;官员拥有大众没有的权力,官员就不能炒股、赌博。所以,大众只要不犯法,可以自由自在,明星就必须夹起尾巴做人,这是约定俗成的不变规律。所以,不要再用“明星也是人啊”来为自己辩护。对此,我们完全可以说:明星不是人,不是普通人,明星必须比普通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。所以,面对“艳-照-门”里的明星,大众完全有理由尽情地谴责,尽情地不宽容,尽情地不原谅。我们并不是想多看几眼明星们的嘴脸、姿势、器官,我们只是要认清娱乐圈堕落的一面。
    本来,娱乐明星的功能就是娱乐大众,为何只能让他们用假象来愚乐大众,不能让大众以真相来娱乐自己?曾-志-伟大哥说了,这是像罗宾汉一样的抢劫。也许,曾大哥说的是修电脑者“抢走”了个人资料。但是,没有说出来的潜台词是,他们抢走了本该属于明星钱。所以,曾-志-伟大哥说,这种抢劫是劫富济贫。但是,罗宾汉是一个英雄。所以,娱乐明星们知道自己收获了大量不义之财,因此,对于这种“劫富济贫”也多少有点无可奈何。而他们的道歉、宽容、原谅,不过是希望这种不经当事人许可的“劫富济贫”不要再次发生。
    我们知道,以前针对娱乐明星的很多“揭丑”,大多是报纸、杂志等正规媒体干的。所以,曾志伟大哥说,面对以前揭露明星真相的行为,还有办法。具体是什么办法,大家自己想象。无外乎收买、恐吓、串通之类。所以,以前的“揭丑”,很多都是明星和媒体配合勾搭的结果,明星流一点“无辜”的眼泪,明星们团结起来声讨,无非是骗一点大众的同情,顺便把明星变得很高尚,大众变得很堕落。当粉丝自我内疚、自我批评,发誓要保护明星的时候,明星在偷偷笑。如今,网络的力量,使得娱乐大哥们失去了控制的手段,他们不可能收买每一个网民,不可能恐吓每一个网民,不可能与每一个网民串通。于是,他们只好谴责网民低级趣味了,于是他们串通网站一起抵制“不-雅-照片”了,于是,一大批娱记开始为共同的金饭碗摇旗呐喊,呼吁宽容、原谅了。
    即便我们退一万步说,网民、粉丝的确低级趣味,那么,这种低级趣味是谁培养起来的?还不是明星们自己?她们成天用乳沟、用屁股、用大腿在大众面前晃,她们成天对大众说着暧昧、挑逗的语言,做出妩媚、妖艳的姿势……她们难道是要用这些来培养正人君子?所以,“艳-照-门”是大众面对真相的狂欢,是娱乐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不管这一事件的幕后真相究竟如何,娱乐大哥们,娱乐巨头们,娱乐明星们都慌了,活该。
    前文《鄙视艳-照-门》有一个跟帖说,强烈要求浪首(新浪首页)推荐。我不抱此希望,因为,抵制、宽容、原谅、删除等等,是多少个网站共同联合的事业。已经有一股力量在引导媒体,引导大众对“艳照门”的态度。像我这样的声音,不是他们需要的。因为,如果人人都像我一样的想法,娱乐业可以歇业了;明星们都该改行了。然而,灭火队能成功吗?
 
2月17日17点补充:前面一篇文章《鄙视艳-照-门》居然被删了!不知道哪里得罪谁了。我做了一点手脚,又把它恢复了。如果新浪再删,本人将考虑离开新浪。不在这里玩了。



原文地址: 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134ba90010097k5.html
艳-照-门:从鄙视到愤怒 

白天很傻很天真
晚上很黄很暴力
玉女彻底成欲女
娱乐终究是愚乐
 
    鉴于新浪博客管理员前几天删除了本人《鄙视艳-照-门》一文,本来不想就这个话题再多说了,现在本人决定锲而不舍,针对丑陋的“艳-照-门”事件,再不依不饶地说说这个令人鄙视的东西,因为,它已经让我感到愤怒了。

    有朋友在跟帖中说,文章中只要没有“艳-照-门”这个关键词,就不会被删。谢谢这位朋友的好心。首先,这种“此地无银三百两”的做法,一点作用也没有。其次,这位朋友的话,并不全对,多少篇名人的文章,“艳-照-门”三个字赫然挂在标题上,也没见被删,而且还被推荐,因为他们指责网民,号召宽容、原谅。因此,本人的《鄙视艳-照-门》一文被删,只有一个理由:我的言论让某些人不喜欢。

    “艳-照-门”事件的真相会不会浮出水面,现在不得而知。这个事件的真正原因很可能是这样的:两大娱乐集团为了自己市场,为了给对方拆台,为了打压对方,为了自己更多地赚钱,其中一个施展了一个阴招。对外则谎称是修电脑,个人资料被窃,其实是故意地、有计划地毁灭对方的赚钱工具(某几个明星),其实是为了报仇。我得不到,你也别想得到。尚未公布的“不雅照片”有可能彻底毁掉受打击的娱乐公司。看看陈冠希、阿娇所处的经纪公司,看看张柏芝在两个娱乐集团之间跳来转去,就可以大致知道“艳-照-门”事件的真正动机。

    香港警方不知道是故意,还是无知,也在这条“修电脑”的侦查线索上浪费时间。但是,两个娱乐集团突然发现,这个损招太过了,伤了对方,也伤了自己,因为,它已经伤及整个香港娱乐圈。于是,他们也许私下和解了。和解之后,香港警方会不会继续深入调查,就是一个疑问。另一方面,他们开始投入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:联合起来,发动娱记们灭火了,发动雇佣军灭火了。他们是不是花钱,花了多少钱来灭火,本人不知道。但是,他们确实慌了。春节过后,主要网站的主导舆论,已经变成“宽容、原谅、不犯法”等开脱的关键词。而说这些话的人,大多是各路名人。看看普通网民们怎么说:“白天很傻很天真,晚上很黄很暴力”,这种觉悟的声音,为何在网络上见不到了?

    虽然我认为,有人愿意宽容、愿意原谅是他们的权利,但是,有人愿意鄙视,愿意批评,也是正当的权利。如果网络舆论一边倒,将鄙视“艳-照-门”以及鄙视为“艳-照-门”辩护的文章删除,只能说明他们“很虚很脆弱”,“很怕很紧张”。

    这种损招首先让人看到,娱乐圈的内幕是多么黑暗,多么丑陋。有人当初多么希望“不雅照片”是像周老虎一样的假照片啊!而此刻的周老虎又多么希望自己是“不雅照片”那样的真照片啊!这个阴损的恶招还让人看到,娱乐圈长期、大多都是为了赚钱的骗人假象。
 
    最为关键的是,原先这种损招(比方说刘嘉玲裸-照事件)在香港本地还能产生一点作用,但是,这次他们没想到,随着他们赚钱的主要市场转到大陆,大陆的网民们、粉丝们,在对待这个问题的时候,与他们想象的不一样。大陆的网民、粉丝们除了他们想象的“低级趣味”外,更主要的表现是,对整个娱乐圈的龌龊、堕落开始觉醒。
 
    这种觉醒对于他们才是真正致命的。他们多么希望网民和粉丝,永远愚民、永远疯狂、永远追星啊!他们多么希望每一个网民都是杨丽娟啊(那个为了刘德华而丧父的女粉丝)!然而,“艳-照-门”事件如果延续下去,显然将终结他们愚乐大众的黄金时代。

    曾经有人说:知道为什么香港的黑社会电影拍得好?因为,香港的娱乐圈就是黑社会。不管这话说得有没有道理,在“艳-照-门”事件中表现出来的阴损手段,确实同黑社会差不多。两个娱乐集团的火拼,已经显出两败俱伤的结果,这就是他们着急灭火的原因。

    因此,本人带着愤怒的情绪,写这篇文章。
    如果新浪再次删除,本人将离开新浪。连同新浪一起鄙视。


原文地址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134ba90010097wm.html
“艳-照-门”的想象故事 
  这几天,葛优也对“艳-照-门”事件说了句话:“还是咱这儿好”。这句话说得很简单,但是含义却很丰富。那么,葛优所说“咱这儿好”,究竟“好”在哪里?
    也许大家还记得2002年的一件事情,一张刘嘉玲的裸照,引出轩然大波。香港地区经常出现娱乐艺人的“丑闻”,但是,这种事情出来后,人们仅仅只是指责“无良媒体”,却对真正的幕后黑手无可奈何,刘嘉玲裸照事件就是一个典型。
    刘嘉玲在1990年时遭遇过一次绑架,失踪3个小时。刘嘉玲3小时后再次出现,声称只被抢走了些财物,然后在警署撤案。不久,有人向媒体爆料,手中有刘姓女星的裸照,大家纷纷猜测是指刘嘉玲。但是,另一位刘姓女星很快站出来说,是她自己被人拍了裸照,于是,刘嘉玲的裸照风波第一个回合算是结束。12年后,香港很多家媒体同时收到了匿名寄来的刘嘉玲裸照,只有一家媒体刊登了。于是,这家媒体遭到铺天盖地的谴责,在我看来,这家媒体多少有点冤枉。
    这件事情如何解读呢?我来编一个想象的故事吧。
    某娱乐黑社会要刘嘉玲配合赚钱,刘嘉玲不肯,于是遭到绑架,并被强行拍下裸照。幕后交易延续了一段时间,表面上刘嘉玲撤案,实际上条件没谈妥。于是,娱乐黑社会放风说有刘姓女星的裸照,刘嘉玲不得不屈服,具体细节不得而知。为了平息绑架风波,娱乐黑社会指使另外一个刘姓女星自我牺牲,转移平息了媒体的关注。12年后,娱乐黑社会再次找刘嘉玲“合作”,此时刘嘉玲已今非昔比,断然拒绝,没留余地。娱乐黑社会便散布了刘嘉玲12年前的裸照。
    2002年的刘嘉玲裸照事件中,大家都知道了12年前站出来的另外一名刘姓女星是幌子,刘嘉玲也承认是在12年前那次绑架中,自己被人强拍了裸照。奇怪的是,虽然媒体和大众面对真相,对刘嘉玲一片同情,众多明星也站出来支持刘嘉玲,但是,究竟是谁操纵这件事情,却不了了之。另外那位刘姓女星也没人追究。梁朝伟当时已经如日中天,也站在刘嘉玲一边,但是,梁朝伟和刘嘉玲都说,他们知道幕后黑手是谁,却没有任何办法。可见,娱乐黑社会有多厉害。明星们异口同声地谴责那家媒体,也只是拿它做一个出气筒,他们对于真正的黑手很无奈。
    长期以来,娱乐圈大牌明星的某一类负面消息时常出现,例如,梅艳芳被人打过,曾志伟被人打过,毛宁被人打过,吴宗宪被人打过,吴宗宪的住宅还被人用枪扫射。……所有这些事情都不了了之。是警察无能吗?其实是当事人自己认了。

    大家也许还记得很多年前,北京有一个“背背佳”的少女组合,正在可以大量赚钱的时候,突然解散了。原因无非是几个女孩及其家长与经纪人的条件没谈拢。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香港,或其他地方,很可能不是这样的结果,而是继续将赚钱进行到底。因为,背后的经纪人完全可以用黑社会的手法,保证不听话事件不会发生。什么手法?比方说,先掌握这些女孩的裸照,到时候逼你就范。
    少男少女被媒体和娱乐圈的假象吸引,向往着进去淘金、成功。有多少人在最初的时候,就被幕后黑手拿住了裸照之类的把柄,最终成为他们的赚钱工具。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,经纪人或娱乐公司要把某个少男少女从默默无闻到包装到声名远扬,要花很多钱。花钱者不会白花这笔钱,他必然要用各种手段保证避免成名后跳槽、不听话、提高要价等事情。对于女孩子来说,掌握裸照之类的东西,就是最有力的牵制。不管把你包装成清纯玉女还是热情熟女,最原始的黑社会手法就是这样。而对于男孩子,娱乐黑社会往往在其他方面下手,例如他本人的某种嗜好,他家人的某种习惯,赌博欠钱是常用的手段之一。
    随着时代的发展,娱乐黑社会的手段也在变化。对于本公司的男女艺人,或强迫、或欺骗,就能掌握住命脉,有的狠,有的松一点。前几年黄圣依与周星驰的纠纷,显示出周星驰的公司还不算狠。如果黄圣依有更狠的公司撑腰,周星驰也不得不让步,除非他想与大佬叫板。据传,周星驰想移民加拿大,几次被拒,理由就是他有黑社会背景。而对于竞争对手,手段会更加隐秘和多样。

    “艳-照-门”事件有人说是阿娇的签约公司再一次炒作,因为他们在前一次“偷拍换乳罩”的炒作中尝到了甜头。著名的大嘴宋祖德就持这种看法。虽然也有这种可能,但我认为可能性不大。这一事件的幕后黑手,或者是竞争对手,或者是他们得罪了什么人,或者是被人敲诈。
    那么,陈盥洗扮演了什么角色?难道仅仅只是一个花花公子,不小心露出了马脚?事发之后,香港已传出“江湖追杀令”,要花50万,断陈一只手。谁会对陈盥洗如此切齿痛恨?只能是受伤害的一方。而陈盥洗偏偏又是受伤害一方的自己人,于是,人们猜测,陈盥洗像在《无间道》里一样,是被对方收买了,是一个“卧底”,专门为竞争对手收集本公司女星的“艳照”。而且,尽管陈盥洗长得还算可以(有点呆),但是,他到底有多大的本事,能将如此多的女艺人拉上床,还能高度配合摄影?我不相信只是他个人魅力所致。陈盥洗为何会被收买,或成为幕后势力的工具?从他父亲的欠债也许能够找到线索。总之,陈盥洗在这一事件中扮演了非常奥妙的角色,绝不是一个道歉能够解决的,也不是所谓隐私权能够遮盖的。
    “艳-照-门”中的那几个女星,说她们无辜、受骗、可怜,应该被宽容、原谅、饶恕,视具体情况都有道理,她们有可能是中了别人的圈套。从“很傻很天真”的道歉里,似乎也能听出一点弦外之音。但是,为何她们会中了圈套?同她们被娱乐圈的龌龊思想、糜烂生活方式严重影响,也有必然的关系。而且,在香港早有传言,某些公司旗下的女艺人,个个都与老板有一腿,否则就别想在演艺圈混。也就是说,她们在幕后与大佬鬼混(3人游戏也有),但在大众面前,却扮演着天真、纯洁的形象。如果这种传言为真,也算是她们咎由自取。说她们在这一事件中受伤害,也应该区别对待。大家应该知道“潜规则”吧,这种“潜规则”并不是某些地区的特例,而是演艺圈的普遍现象。对于她们不公平的只在于,她们在这一事件中,并不是最重要的角色,有些还可能是被动、无辜的角色。但在大众的视线中,她们只能是最重要的、甚至是唯一的焦点。这也是幕后黑手的狡猾、阴险之处。
    那么,宽容、原谅她们会有什么结果?举一个简单的例子,某女当事人目前代言的各种产品约20种。艳照门事件后,厂家方面都在观望,如果该女星在大众心目中的形象一落千丈,厂家必将毁约,放弃这个女星作代言。如果原谅、宽容、饶恕成为主流,被大家接受,厂家则不一定毁约。最得利的人会是谁?是她本人吗?不是,是她背后的那些黑社会性质的娱乐公司。就算在这一事件中,她背后的娱乐公司看起来是受了损失,但仍然改变不了黑社会的性质。他们只是在一场黑吃黑的较量中,暂时失利而已。因此,原谅她们,等于让娱乐黑社会继续获得生存的土壤和养分,等于放过了幕后黑手,等于默认娱乐圈的丑陋、黑暗,等于助长娱乐黑社会的蔓延。
    因此,面对“艳-照-门”事件,如果我们只是指责网民和大众的低级趣味,等于帮助幕后黑手转移了注意力,让他们继续收获不义之财,然后他们还会嘲笑媒体和大众有多愚蠢。所以,用所谓“隐私权”的法律来解释这一事件,结果都是混淆视听,让大家的注意力从幕后黑手上移开,最终结果就会像刘嘉玲裸照事件一样,像无数类似事件一样,法律束手无策,最终不了了之。如此下去,类似的裸照、艳照事件,随时都会狼烟再起,污染社会。因此,对于收了娱乐黑社会好处的某些人,跳出来帮助灭火的某些人,我们只能表示鄙视。对于无意中加入帮腔行列的某些人,只能说他们并没有认清这一事件的真正危害。
    在过去的类似事件中,幕后黑手几乎都是利用“隐私权”之类的说辞、“低级趣味”之类的指责,转移了焦点,成功实现炒作的目的。经过一次次的实践,大众和粉丝已经被他们“训练”成善于自我批评、自我检讨的“优良粉丝”。在大众和粉丝的自我谴责中,娱乐黑社会已经日益壮大,壮大到如今已经可以左右正常社会了。男孩女孩进入这样的娱乐公司,与这样的娱乐公司签约,等于签下一份卖身契。明星即便是孙悟空,也跳不出娱乐黑社会这个“如来佛”的手掌心。如果说我们过去还可以对此类事情抱淡然的态度,是因为那时它们主要发生在港台地区。现在,随着交往的增多,这种黑社会性质的娱乐已经开始向大陆蔓延。如果我们听之任之,将来只能承担更大的恶果。听听某位台湾明星的话吧:大陆粉丝比港台地区落后40年!所以,大陆粉丝好骗,所以,他们纷纷来大陆了。
    大家只当听我说了一个想象中的故事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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› 网友 匿名 () 于 2008-07-04 19:43:26 发表评论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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